转发:关于印发《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》的通知 闽建村函〔2024〕12号
所属栏目:公司新闻
发布日期:2024-06-27 11:2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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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住建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,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省厅委托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《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你们抓好宣贯工作,迅速印发县、镇、村,并组织入户宣传,提升农村住房灾前应急预防和灾后临时处置能力。执行中有任何问题,请向省厅村镇处反馈。 联系人:张海林 联系电话:13850118503 附件: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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